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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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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
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9日起,增加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1082)、明确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等,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 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明确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

  明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中包含存托凭证,同时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限制,补充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以及估值等相关内容。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以及调整投资范围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0年12月29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投资人在15:00以后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与转换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在销售机构最低保留份额为0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C类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5 日常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相关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执行。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具体业务规则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贾亚莉、李沫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0年12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投资人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关于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基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520)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0年岁末及2021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020年底及2021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注: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前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至12月31日(星期五)的基金交易业务安排,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2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另行公告。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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