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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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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商标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共拥有3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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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境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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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神通投资持有公司19,439.7178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7.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神通投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除持有公司57.18%股权以及认购私募基金份额外,未投资其他企业和实际从事其他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神通投资100%股权、香港昱立100%股权,其中神通投资持有公司57.18%股权、香港昱立持有公司11.47%股权;此外,方立锋为仁华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75.18%合伙份额,仁华投资持有公司7.35%股权。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6.00%的表决权,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立锋、陈小燕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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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通饰件原系香港昱立全资子公司,2017至2018年,公司主要向其销售汽车把手等产品,交易金额分别为4,913.07万元和27.0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90%和0.02%。报告期内,该等关联交易占比较低,且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影响较小。为保证资产完整性,并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17年11月收购神通饰件土地、厂房等资产;2018年3月以来,神通饰件已无实际业务经营,并于2018年12月注销。

  神通电器系由方立锋及其父亲方来仁分别持股50%的企业,报告期内,该公司曾经营吸尘器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因神通电器阶段性订单需求,存在向公司采购注塑加工服务情形,交易金额为26.2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02%,占比较低,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2017年以来,该公司经营规模逐步缩小,并于2019年5月注销。

  (2)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代垫电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或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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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腾塑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小燕的母亲和姐姐控制的公司,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在2017年新厂房陆续建成之前,受自身土地、厂房限制,存在向天腾塑胶租赁厂房并支付代垫电费,以及租赁车间内员工在天腾塑胶用餐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占比较小,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随着公司新厂房陆续投产使用,2017年2月,公司不再租赁天腾塑胶厂房,上述关联交易未再发生。

  (3)关联租赁

  为满足快速增长的业务需要,公司参照周边区域平均租赁价格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办公楼、用电设备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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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并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2017年11月,公司购买神通饰件所有土地、厂房等资产,后续不再与神通饰件发生关联租赁;此外,2017年公司新厂房陆续建成投产后,已与天腾塑胶等关联方不存在厂房、用电设备租赁等情形;神通电器目前已注销。

  (4)银行存贷款业务

  余姚农商行系殷德利实业持股5%且方来仁担任董事的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与余姚农商行存在关联交易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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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经营需要,与余姚农商行存在存贷款行为,存贷款利率及银行业务手续费系根据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及余姚农商行既定收费水平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为减少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逐步降低对其贷款和利息结算规模,截至2018年12月末,发行人对其已无贷款。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合计分别为376.00万元、666.14万元、764.31万元和217.98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股权收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股权收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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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产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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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产转让情况主要为受让神通饰件的土地、厂房等资产,交易价格系根据评估值确定,作价公允。

  (3)关联担保情况

  ①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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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富诚投资系由宁波富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更名而来,神通有限对其提供的担保项下主债务已于2017年12月全部还款,后续未再发生该担保项下贷款。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多轮融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殷德利实业等关联方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为满足公司融资的相关要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上述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亦未损害公司各股东方利益。

  ③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的关联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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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通能源主要从事期货和现货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对其存在担保情形。上述担保涉及的借款已全部偿还,担保义务已履行完毕。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人治理与规范运作制度中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现行《公司章程》已作出规定,公司不得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股份公司成立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关联方资金拆借

  2017年,公司及关联方之间因资金周转需要存在相互拆借资金情形,截至2017年末已全部清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不存在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① 资金拆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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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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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清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2017年11月,神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清理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拆借款的议案,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征资金占用补偿的决议。截至2017年末,上述资金拆借已全部连本带息结清。2017 年末以来,公司与关联方未再发生大额资金拆借情形。

  公司于2019 年5月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2016-2018年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包括关联方资金拆借在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关联股东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时,公司陆续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制度实施资金管理工作,对重大资金流入和流出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严重影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关于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函》,承诺不利用大股东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关联方资金往来

  ① 通过关联方账户周转贷款

  报告期初至2017年8月,公司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转贷情况,转贷金额为4,516.65万元;2018年未新增转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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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关联方账户转贷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周转,自2017年8月以来,公司未新增关联方转贷情形,且截至2018年5月,上述银行转贷已全部偿还。

  ② 向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借款

  2017年,公司向监事罗骏一次性提供无息借款45万元。罗骏系公司监事且为核心技术人员,为稳定并激励该等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给予其借款福利以协助置业安居等提高生活质量。为清理关联往来并规范资金管理,2017年11月,公司已向其全额收回该等借款。公司已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和《借款〈备用金〉管理制度》等,严格规范员工向公司借款情形。2017年12月以来,公司未再发生违规向员工借款情形。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于2019 年5月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2016-2018年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行了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常性关联交易均能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的发生具有合理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届董事会成员分别经公司2018年10月20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2018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简历如下:

  方立锋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神通福博科传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神通董事长兼总经理、烟台神通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神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神通饰件总经理、神通有限总经理。现任神通投资执行董事、仁华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香港昱立董事、香泉湾农业监事、丰苑谷地产监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方  芳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神通饰件国际贸易部经理、神通有限销售部总监。现任必恒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销售部总监。

  许保良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部组长、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工程师、神凯投资投资经理、神通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柳州仁通总经理、佛山神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张迎春女士,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永华液压器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阿克苏诺贝尔粉末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英科特(宁波)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敏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神通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宁波市鄞州联创机电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郑学聆女士,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余姚酒厂会计、余姚市塑料十八厂主办会计、智宇电器监事、国钰光伏监事、神通饰件财务经理、昱华投资财务经理和监事、武汉神通监事、长春神通监事、烟台神通监事、神通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办总监。

  孙  伟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供应链业务主管、丹麦加布里埃尔有限公司亚太区大客户销售经理、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韩国SK集团投资总监。现任宁波燕园舜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燕园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燕园方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燕华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董事。

  翟栋民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合伙人。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华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沃  健先生,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务处处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书记、院长,浙江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黄中荣先生,195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机器制造学校工人、上海新建齿轮厂工人、上海拖拉机汽车研究所工程师、上海汽车工业质量检测研究所整车室主任、上海汽车工业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主任、上海市认证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现任上海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全体监事会成员除职工代表监事由2018年10月2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外,其余监事由2018年10月20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罗  骏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宁波方圆汽摩发展有限公司技术员、神通有限技术中心总监、发展战略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中心总监。

  周宝聪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安捷制动器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神通有限设计部经理及技术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发展战略部总监。

  吴娟梅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宁波协昌金属有限公司行政文员,神通有限采购部经理、总经办经理。现任武汉神通监事、烟台神通监事、佛山神通监事、长春神通监事、神通博方监事、柳州仁通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办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方立锋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许保良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张迎春女士,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简历参见本节“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蒋红娣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World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执行董事、量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董事、丹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沃得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江苏沃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滨海县永乐面粉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神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7.18%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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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神通投资100%股权、香港昱立100%股权,其中神通投资持有发行人57.18%股权、香港昱立持有发行人11.47%股权;此外,方立锋为仁华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75.18%合伙份额,仁华投资持有发行人7.35%股权。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6.00%的表决权,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方立锋与陈小燕基本情况如下:

  方立锋:男,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身份证号码为:33020319750606****,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陈小燕:女,197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身份证号码为:33021919770201****,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八、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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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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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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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要财务指标

  (上接A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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