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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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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111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综合楼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综合楼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以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5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134.9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9,865.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41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综合楼项目”延期8个月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2020年12月调整至2021年8月。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综合楼项目”延期的原因为,一方面,受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另一方面,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项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因此在前期装修部分各供应商遴选、评估、考察等环节时间较长,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鉴于以上原因,经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延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上述延期事项对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期作出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综合楼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综合楼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综合楼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综合楼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综合楼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112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合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6日

  ●赎回价格:100.16元/张(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月7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月7日)起,“百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百合转债”将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020年12月25日收市后,距离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6日(含当日)仅7个交易日,特别提醒“百合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及时转股或卖出。

  ●本次“百合转债”的赎回价格为100.16元/张,与“百合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百合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如果投资者在2021年1月6日收市时仍持有“百合转债”,可能会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百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百合转债”的赎回条款。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合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百合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百合转债”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百合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百合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百合转债”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百合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百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百合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1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百合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6元/张。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百合转债”的票面利率分别是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其中,“百合转债”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7日)票面利率为1.0%,计息天数为60天(2020年1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当期利息IA=B×i×t/365=100×1.0%×60/365=0.16元/张,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利息=100+0.16=100.16元/张。

  (四)赎回程序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至少发布3次“百合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百合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决定全部赎回“百合转债”,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月7日)起所有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百合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月7日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百合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6日前(含当日),“百合转债”持有人可按其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15.16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月7日)起,“百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百合转债”将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6元(税前),实际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3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权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实际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6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次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实际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6元。

  三、风险提示

  1、2020年12月25日收市后,距离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6日(含当日)仅7个交易日,特别提醒“百合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及时转股或卖出。

  2、本次“百合转债”的赎回价格为100.16元/张,与“百合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3、如投资者持有的“百合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发行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传真:0513-88568659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110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综合楼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公司综合楼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综合楼项目延期的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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