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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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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临2020-163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ST九有受赠股权资产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6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经于2020年12月16 日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60)。现对《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补充的内容如下:

  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217107号《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二、北京树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树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受赠股权所涉资产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S157号《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上述补充的文件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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