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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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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短期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江昊先生、刘全先生、王新勇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 9万元/年(含税)调整为10万元/年(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 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0年1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商”)及其下属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单位(除国网电商及其下属单位外,下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及其下属单位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预计2021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9,000万元。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确定是基于公司历史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履行的程序如下:

  (1)已经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江昊先生、刘全先生、王新勇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上述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网电商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利浩先生、黄笑华先生,国电电力在股东大会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2020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毛伟明;成立时间:2003年5月13日;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股东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总资产4.155万亿元,营业收入2.65万亿元,实现利润0.0774万亿元。

  (2)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 号1 幢1212 ;法定代表人:杨东伟;成立时间:2016年01月13日;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日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支付;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代理;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票务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国网电商是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网电商净资产47.45亿元,营业收入165.14亿元,净利润5.24亿元。

  (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法定代表人:乔保平;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电电力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电电力总资产3,648.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9.49亿元,营业收入1,165.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8亿元。

  经查询,国家电网、国网电商与国电电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网电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0.7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国家电网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国电电力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为公司关联法人。

  国家电网、国网电商与国电电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单位均为公司电力行业客户,多年以来公司与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形成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业务的惯例确定。公司和关联方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无异。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一直深耕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力行业企业管理信息化的主要供应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将有助于增厚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同时,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的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方主要为电力行业企业,在企业管理信息化方面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且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遵循独立核算,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短期理财(以下简称“理财”),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概述

  1、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财务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业绩水平,使公司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2、理财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理财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理财范围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稳健类理财产品。

  4、理财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6、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理财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类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财务管理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类理财产品并跟踪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公司总裁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公告日前12个月内投资理财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或固定收益类短期理财的议案》,根据审议事项,在审议额度内,资金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投资不超过董事会授权的额度。

  2、前12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稳健类理财产品,能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业绩水平。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短期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

  (3)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远光软件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以上第1-2项议案,已经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4项议案已经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2月26日、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以上第1-3项议案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第1项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3399888

  联系人:邓飞、周海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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