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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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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传票》和起诉康得集团
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23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传票》和起诉康得集团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起诉康得集团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向法院申请起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25),公告中提及的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查询,已于2020年12月23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立案受理。

  二、(2020)苏05民初1596、1597号《传票》

  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7月14日披露了《2017年度第一、二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155),于 2020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8),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传票〉、〈民事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0),于2020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0),公告中提及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农商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5民初1596、1597号《传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起诉康得集团已获北京高院受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苏05民初1596、1597号《传票》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上述诉讼,并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立案受理凭证。

  2、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5民初1596、1597号《传票》。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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