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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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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9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223,642,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9%,为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2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30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刘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8号)核准,截至2018年2月5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简称“昆百大”,2018年4月更名,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16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其84.44%股权,同时向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中建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659,999,991.70元。其中,在本次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中,公司向刘田等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为455,170,945股,其中,146,171,694股股份登记到交易对方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银玉衡”)开立的同名股票账户名下,25,861,263股股份登记到交易对方赣州瑞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德投资”)开立的“上海福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瑞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账户名下。上述新增股份于2017年12月29日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8日、2018年2月2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17-093号)等相关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后的变动情况

  经公司2018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6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543,577,119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参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东的持股总数相应增加。根据相关规定,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公司股份,限售期限与原持有的限售股份的限售期限相同,因此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数量相应增加。上述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4号)。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为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新增股份及其孳息股份。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相关股东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做出的锁定期安排,本次共有2名股东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合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223,642,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9%,其中,东银玉衡申请解除限售190,023,202股,瑞德投资申请解除限售33,619,642股。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根据不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东银玉衡和瑞德投资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2017年12月29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限售期自2017年12月29日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

  目前,鉴于上述不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东银玉衡、瑞德投资承诺的限售期届满,上述2名股东提出解除限售申请,申请将其持有的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及其孳息股份全部解除限售。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28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2名,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23,642,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9%,解除限售后,股份性质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 (1)本次解除限售比例来源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2)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及其孳息股份数量为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和。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注:(1)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办理完毕后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其中,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东银玉衡、瑞德投资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具体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

  注:自2018年4月27日起,公司中文名称由“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相应由“昆百大”变更为“我爱我家”。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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