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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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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0-14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存在被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申请破产案件,经公司发函问询,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的《关于上市公司问询函的回复》,确认一体集团已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下达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决书》((2020)粤03破申23号),且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8日已通过公开摇珠方式选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一级管理人。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基本情况

  依据深圳中院于2020年9月11日出具的《民事裁决书》((2020)粤03破申23号)及深圳中院《关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摇珠结果公告》((2020)粤03破申23号),公司获悉如下内容:

  申请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申请人中泰证券以被申请人一体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一体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深圳中院查明:2016年6月20日,一体集团发布《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可交换公司债权方式募集10亿元资金。其中证券16体EB01,证券代码137012,发行金额4亿元,发行日为2016年8月25日,到期日为2019年8月25日。上述募集说明书约定,兑付日为到期后的第五个交易日;兑付方式为债券的本息支付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次债券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16年7月20日,申请人中泰证券购买一体集团公司16体EB01债券1000万元。2019年8月25日债券到期后,一体集团就中泰证券的到期债权未能按兑付日期和兑付方式予以清偿。2019年11月1日,一体集团发布《公司债券违约进展公告》,披露因其资金紧张,无法于2019年8月24日按时支付16体EB01本金及利息,另其为该债券提供质押的中珠医疗的股份已被法院冻结。中泰证券为证明一体集团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提供另案(2019)京0116执01079号、(2019)粤0305执173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证实一体集团因资产被冻结、查封,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已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深圳中院认为:申请人中泰证券对一体集团享有合法、到期债权,其作为一体集团债权人,依法可以向本院申请一体集团破产清算。涉案债权已经到期至今未获得清偿,一体集团因资产被冻结、查封,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中泰证券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于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破产清算相关进展

  公司经查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2020年12月2日深圳中院发布《关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2020年12月16日深圳中院发布《关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申请报名名单公示》;2020年12月18日深圳中院发布《关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摇珠结果公告》,经采取公开摇珠方式从报名机构中摇珠选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一级管理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一体集团持有公司252,324,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一体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持有公司66,458,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5%、一致行动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持有公司9,490,996占公司总股本的0.476%。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7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被破产清算的企业为一体集团。一体集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该股份的处置存在不确定性。

  中珠医疗诉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二审判决(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除资金占用费按判决计算外,其余所涉补偿款、分红收益、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应向中珠医疗支付合计255,547,426.44元。相关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3号)。一体集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一案的款项可能会对公司造成损失,具体影响以法院的最终裁定为准。公司也将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债权人身份主张权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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