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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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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7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3%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7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7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2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65)。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18日,公司开始实施2020年第二次股份回购,截至2020年12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91,686,235股,占公司总股本19,650,397,845股的比例为3.01%,回购成交最低价为2.04元/股,最高价为2.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89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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