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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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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2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后期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本着相互促进、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资环院”)、德中经贸合作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中经贸”)、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丰创投”)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推动各方在氢能源产业链上的发展。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77722749D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郝义国

  注册资本:66666.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29日

  营业期限至:2063年09月28日

  经营范围:先进地质装备、(氢能源)新能源材料、矿产资源勘探与综合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分析检测、信息工程等资源环境通用技术的研发;珠宝玉器批发兼零售;旅游信息咨询;矿产资源投资与综合开发利用;氢能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科技成果孵化、产业化、技术服务与管理咨询;资源与环境的投资贸易和科技园区的工程建设与服务;单位自有房屋租赁;新能源汽车租赁;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氢能汽车的研发、批发兼零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武汉资环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德中经贸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Katzwanger Strasse 150, Gebaeude 1a-d, 90461 Nuernberg

  法定代表人:石川

  重点工作领域:交通运输与物流、能源与环保、IT技术以及其它高新技术领域。

  工作形式:市场、经济和技术咨询;引进先进技术与产品的中介代理;组织展览、技术研讨会和经贸洽谈会等双边交流活动;重大项目与技术引进的咨询;协助及参与德国企业在中国建立中德合资与合作企业;协助及参与中国企业在德国设立子公司或并购德国企业;组织中德双方商务与专业团组的考察访问;信息交流(包括出版刊物与专门报告)

  关联关系说明:德中经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5552636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1栋7C

  法定代表人:谢爱龙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30日

  营业期限至:2059年09月30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关联关系说明:君丰创投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武汉地质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德中经贸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丁方: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合作计划

  各方协商,在以下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

  1.1积极配合甲方,推进氢能源车(包括但不限于乘用车和商用车)的量产工作。

  1.2积极配合乙方推进氢能产业链中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储氢材料、制氢、动力系统等)的落地。

  1.3积极配合丙方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拟联合国际学术机构与各方共同推进以氢能源运用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碳中和相关领域先进技术研究,并共同筹建研发中心。

  1.4积极配合丁方在未来的投融资工作,包括不限于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共享资源等帮助。

  2、职责分工

  各方同意共享政策信息、行业信息。该产业链上拟引进的项目,由各方共同商定,选择落地方式及实施计划。各方为此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直接受益方承担,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2.1甲方的职责

  2.1.1实施完成氢能源车的落地量产工作。

  2.1.2负责氢能源整车配套零部件企业的合作与引进工作。

  2.1.3 物色优质氢能项目及相关人才的引进与落地。

  2.2 乙方的职责

  2.2.1负责完成氢能源产业链相关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

  2.2.2负责相关产业落地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含政府沟通工作)。

  2.3 丙方的职责

  2.3.1负责为乙方提供国际氢能源技术引进的可行性研究。

  2.3.2负责配合各方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联合国际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共同推进氢能源运用等领域的研究、并和各方共同筹建研发中心。

  2.4 丁方的职责

  2.4.1负责进行产业链布局的资本需求做整体规划,并制定相关投融资计划。负责对储氢新材料,燃料电池,整车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引进、合作方式在资本层面进行整体规划;对落地产业各合作方的股权设计,融资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整体规划和实施。

  2.4.2组织协调各方沟通事宜。

  3、其他约定

  3.1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补充协议中与本协议相冲突的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其他部分仍依照本协议执行。

  3.2一方或多方发生违约,或出现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可抗力,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可变更或解除,但应以书面方式作出。

  3.3各方同意,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5年。

  四、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以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在氢能源产业相关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各方在氢能源产业链上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在氢能源产业方面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后期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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