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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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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28.8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1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保证及债务加入,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保函、资产证券化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先生、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庄重先生和庄展诺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佛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2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高刚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证券代码:002822

  公司法定代表人:庄重

  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桂添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联系传真:0755-83567197

  公司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2、征集事项由本人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219)。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刚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高刚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职于中建一局五公司先后担任施工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等,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总经理、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首都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811)独立董事、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82)独立董事。自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不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本次征集事项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意见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7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陈琳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传真:0755-8356719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高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8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厦门大学的人才培养,公司拟向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666万元,资助厦门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社会组织名称: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0日

  理事长:王豪杰

  原始基金数额:1,000万

  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基金会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颂恩楼

  业务范围: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和接受社会捐赠;管理与运作基金;资助厦门大学的建设与发展项目;奖励为厦门大学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资助遇到天灾人祸等特大困难的师生和校友。

  三、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1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保证及债务加入,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保函、资产证券化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2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的通知,庄小红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6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所以我们同意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所以我们同意2021年度全资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7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庄重、庄展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庄重是中装建设的董事长;庄小红是中装建设的股东,持有中装建设176,057,92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40%(注1);庄展诺是中装建设的股东、董事、总经理,持有中装建设73,009,3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12%(注1)。庄重与庄小红是夫妻关系,庄展诺是庄重与庄小红的长子,祝琳与庄展诺是夫妻关系。庄重、庄小红、庄展诺是中装建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注1:公司总股本按照公司2020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721,445,836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本担保不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预计2021年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中装建设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9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说明和提别提示:(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1、2、3、5、7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1-3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0-221)。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1月7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1月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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