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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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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期间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zzdh@sh-origina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于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2020年12月23日,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终止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将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下午15:00-16:00

  2.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 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施君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帅先生、交易对方代表侯海良先生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0年12月29日下午15:00-16:00期间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进行互动交流,并可于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期间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zzdh@sh-origina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于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1-64095566

  传真:021-64095577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披露说明会的主要内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6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公司股东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集团”)和安徽安益大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益大通”)与自然人游桂玲于2020年12月14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至正集团和安益大通分别将其持有的3,642,081股和10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予自然人游桂玲(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至正集团和安益大通发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自然人游桂玲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74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娜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0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拟将公司经营状况欠佳的业务以及其所有相关资产及负债注入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至正新材料100%股权出售给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集团”)。

  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工作,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一定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各方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证券市场和行业环境下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双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上市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经公司与交易对方至正集团协商一致,签订《关于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关于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5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倪雯琴女士已辞去相关职务,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韵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韵娴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韵娴女士简历如下:

  陈韵娴女士,中国籍,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金融学双学士,曾就职于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4095566

  传真:021-64095577

  邮箱:zzdh@sh-original.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君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0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拟将公司经营状况欠佳的业务以及其所有相关资产及负债注入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至正新材料100%股权出售给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集团”)。

  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工作,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一定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各方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证券市场和行业环境下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双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侯海良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经公司与交易对方至正集团协商一致,签订《关于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侯海良已回避表决。

  三、《关于取消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原定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相关议案一并取消,故取消公司原定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需要,拟聘任陈韵娴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韵娴女士简历如下:

  陈韵娴女士,中国籍,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金融学双学士,曾就职于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集团”或“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至正新材料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公告及文件。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20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并于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4日分别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2020-087)。

  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公告及文件。

  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第26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

  2020年12月17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鉴于《问询函》相关事项尚需与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12月25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自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筹划起至公告终止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终止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各方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证券市场和行业环境下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双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 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自启动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工作,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各方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证券市场和行业环境下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双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并拟签署终止协议。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次终止重大资产出售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事宜。

  3.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现公司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在查阅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及与公司相关经营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我们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我们认真审阅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我们就本次终止出售的原因进行了重点关注,由于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各方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证券市场和行业环境下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我们认为,基于上述情况,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有关条件尚不成熟,已不具备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的相关条件,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本次董事会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程序,包括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终止协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认为协议安排有利于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终止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已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是公司充分调查论证、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构成交易各方违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广大投资者给予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8日

  3.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原因

  2020年8月18日,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拟将公司经营状况欠佳的业务以及其所有相关资产及负债注入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至正新材料100%股权出售给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集团”)。

  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和《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2),拟定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

  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将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将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12月28日召开。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工作,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各方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证券市场和行业环境下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双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三、 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2020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原定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相关议案一并取消,故取消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广大投资者给予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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