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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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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9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现更名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获准向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富城海富通-福瑞通达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837,209,30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0元。公司已于2016年8月3日实际收到前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99,999,998.6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38,279,999.99元后的净额人民币3,561,719,998.61元,并已存入公司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000000010120100361885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3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338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932,720.93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787,277.6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进行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

  注:根据公司2017年3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原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万通”)招商银行账号为“110906913010902”的账户变更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9年,公司与北京茂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转让香河万通70%股权,并将原香河万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原农民工保证金户余额已转回公司账户作为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上述账户已注销。

  (二)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8,500.8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500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合计48,718.24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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