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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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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7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3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宗子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周宗子先生、董事姚祖辉先生、独立董事高名湘先生现场出席,其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陈维扬先生现场出席,其余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副总经理朱宏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善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黄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宗子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周宗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宗子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宗子先生、李勇先生、林赫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提名董事长周宗子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晓敏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提名林赫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史学婷女士、高名湘先生、邵志刚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提名邵志刚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姚祖辉先生、高名湘先生、张学兵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高名湘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王善君先生、朱宏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董事长周宗子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善君先生、朱宏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在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前,由王善君先生代为履职,负责主持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 。王善君先生、朱宏光先生简历附后。

  (2)聘任王善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长周宗子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善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宗子先生简历

  周宗子先生,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湖北麻城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85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2016.02-2016.0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

  2016.03-2016.0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所长

  2016.08-2017.0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2017.03-2019.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动力机电部主任;

  2019.11-至今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动力机电部主任。

  

  王善君先生简历

  王善君先生,男,汉族,1975年5月生,四川大竹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17年9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2015.01-2017.0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投资者关系处长;

  2017.04-至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朱宏光先生简历

  朱宏光先生,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江苏扬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9年3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2016.11-2018.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副主任;

  2018.02-2019.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副主任、中船重工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9.05-2019.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副主任、中船重工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9.12-2020.04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中船重工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20.04-2020.0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重工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20.08-至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重工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风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维扬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陈维扬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陈维扬先生简历参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陈维扬先生简历

  陈维扬先生,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山东淄博人,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11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EMBA硕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2016.11-2017.01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2017.01-2018.10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

  2018.10-2020.06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

  2020.06-至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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