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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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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6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1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王进董事长、饶苏波董事、文联合董事、陈泽董事、李方吉董事、郑云鹏董事、阎明董事、李葆冰董事、梁培露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尹中余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毛庆汉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委托沙奇林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强化煤炭供应储存能力,加快实现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向煤炭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转型的战略发展目标,董事会同意我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同步向燃料公司增资3.6亿元,用于燃料公司认购广东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对应20%股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认购资金由燃料公司自筹解决。其中,我公司按照50%股权比例增资1.8亿元。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0-7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7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0年12月21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强化煤炭供应储存能力,加快实现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向煤炭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转型的战略发展目标,董事会同意我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按照股权比例同步向燃料公司增资3.6亿元,用于燃料公司认购广东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能公司”)对应20%股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认购资金由燃料公司自筹解决。其中,我公司按照50%股权比例增资1.8亿元。

  2、燃料公司于1987年9月17日成立,为本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按50%:50%的股权比例设立的合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6.3亿元,主要经营煤炭销售、货物进出口等。公司下属火电厂燃煤采购、供应主要由燃料公司负责,其与国内外大型煤企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充分发挥规模优势、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3、本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5、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

  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

  2、广东能源集团2019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562,495.48万元,总负债为7,375,348.95万元,净资产为7,187,146.5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69,129.24万元,净利润385,379.25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15,182,980.26万元,总负债为7,814,527.73万元,净资产为7,368,452.53万元,营业收入3,556,540.40万元,净利润428,925.26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人代表人:范云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

  经营范围为:销售: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腊;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代办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交通运输、水利、基础设施、高新技术、服务业、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技术服务,电力投资、策划及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

  2、燃料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9,333.69万元,总负债为152,434.67万元,净资产为106,899.0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4,201.86万元,净利润15,350.28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261,563.48万元,总负债为151,169.51万元,净资产为110,393.97万元,营业总收入1,197,313.48万元,净利润11,211.04万元(未经审计)。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是为满足燃料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燃料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认购发能公司对应20%股权的新增注册资本,经评估及备案的发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9,643.97万元,对应20%股权的新增注册资本为29,625万元,认购金额为44,910.9925万元。

  综合考虑国资监管对资产负债率的要求和降低燃料公司流动性风险,本次股权认购资金中3.6亿元资金由广东能源集团、我公司按照所持股比向燃料公司同步增资解决,其余资金由燃料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其中,公司按照50%股权比例增资1.8亿元。

  燃料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燃料公司增资1.8亿元用于满足燃料公司认购发能公司对应20%股权新增注册资本的资金需求。增资前后,燃料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50%股权。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和广东能源集团以自有资金按股权比例向合营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等未发生变化。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有利于实现燃料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增资,是燃料公司股东方为其认购发能公司对应20%股权的新增注册资本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其利用资源优势通过投资并购拓展业务、做强做大。发能公司作为综合投资平台,主要资产包括持有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港”)72.188%股权、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栏港”)25%股权等,与燃料公司的燃煤采购业务同属于贸易物流板块,具有高度相关性。高栏港码头和阳江港码头项目已经达到预定产能,经营效益持续向好。此外燃料公司与高栏港的大股东中国神华能源公司有着长期友好的煤炭贸易合作,燃料公司参与发能公司增资扩股,有利于促进发能公司重点投资项目良性发展,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还有利于实现燃料公司向煤炭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转型的战略发展目标。

  2、有利于强化燃料公司煤炭供应储存能力

  燃料公司负责本公司下属火电厂燃煤采购、供应业务,其与国内外大型煤企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充分发挥规模优势、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燃料公司参与发能公司增资扩股,将穿透持有阳江港和高栏港股权,可充分发挥港口储煤功能,根据煤炭市场的波动预测,适时采取“逢低吸纳、逢高消化”的策略,实现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一方面能依托自有港口,打造煤炭南方存储基地,另一方面能提升两大港口的货运中转量,增厚投资收益,实现各方多赢局面。

  3、有利于形成产业协同,提升发展潜力

  发能公司业务发展及投资企业的做大做强,需要强大的贸易物流体系支撑,燃料公司作为广东能源集团燃料、航运的调度中心及燃料物流管理的核心企业,拥有相关的战略资源。其作为发能公司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供应链协同效应,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同时燃料公司可依托阳江港5#-7#泊位升级扩建和高栏港一期扩能工程,进一步提升煤炭储运能力,促进燃料公司实现规模化扩张及提升发能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4、共享发能公司改革发展成果

  发能公司是广东省国资委今年初部署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之一,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有效推动发能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发能公司本次增资扩股的资金将用于阳江港5#-7#泊位新建(改造)、高栏港一期扩能工程建设。上述两个港口通过前期7-8年的市场培育,已经建立了一批实力雄厚、需求稳定的客户群体,港口的吞吐量均已达产,迎来了丰收期,预计新建项目达产后,整体盈利能力将获得大幅提升。燃料公司参与发能公司增资扩股,可分享发能公司改革发展成果,符合燃料公司长远利益。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8,000万元人民币。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事项外,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关联交易)累计为108,784.56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燃料公司增资1.8亿元用于满足燃料公司认购发能公司对应20%股权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资金需求,符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导向,有利于形成产业协同,提升发展潜力,实现燃料公司向煤炭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转型的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服务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燃料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公司作为燃料公司股东,积极支持燃料公司利用资源优势通过投资并购拓展业务、做强做大,符合燃料公司的根本利益和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资前后,燃料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50%股权。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书;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7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职工监事李建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亦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胡锦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告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及监事会对李建文先生在担任职工监事期间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胡锦培先生简历

  胡锦培先生,男,1963年4月出生,函授大专毕业,工程师,现任沙角A电厂纪检部部长。曾任沙角A发电总厂A厂维修部热工专业第一工程师、沙角A电厂维修部物资分部主任、沙角A电厂经营部物资采购分部主任、沙角A电厂多种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沙角A电厂东莞市虎门金帆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沙角A电厂后勤服务部部长等职务。

  胡锦培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胡锦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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