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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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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0(临)—4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2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州黄河”)收到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和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通知:新盛投资和新盛工贸于2020年12月22日分别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七里河区法院”)送达的(2017)甘0103  405/613/2644号和(2018)甘0103  2158号共4项诉讼的共同原告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湖南昱成”)的二审《民事上诉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述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述四项诉讼的原告均为公司湖南昱成,被告为公司或新盛投资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第三人为新盛投资或新盛工贸;案由基本一致,均为“公司决议纠纷”;诉讼请求也基本一致,具体为:

  自2017年5月至今,湖南昱成以新盛投资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决议内容违反《公司法》和新盛投资《章程》,以及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先生无权代表新盛投资在公司历次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为由,向七里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先生行使特别处置权的行为违背新盛投资《章程》,请求判令撤销公司历次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历次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对公司历次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的法律效力进行重新确认等。

  上述四项诉讼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公司均按有关规定、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披露索引如下:

  1.七里河区法院“(2017)甘0103  405号”案件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16;

  2.七里河区法院“(2017)甘0103  613号”案件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29;

  3.七里河区法院“(2018)甘0103  2158号”案件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22;

  4.七里河区法院“(2017)甘0103  2644号”案件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7月21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24;

  5.有关上述四项诉讼开庭审理的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26;

  6. 有关上述四项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28。

  二、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

  湖南昱成因不服七里河区法院对上述4项诉讼的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2020年12月22日,新盛投资和新盛工贸分别收到七里河区法院送达的、原告湖南昱成提交的上述4项诉讼二审《民事上诉状》,案由均为公司决议纠纷,上诉请求基本一致,主要为请求撤销七里河区法院就上述4项诉讼做出的民事判决、请求依法改判支持湖南昱成的全部诉讼请求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对(2017)甘0103民初  405/613/2644号和(2018)甘0103民初2158号共4起案件的二审《民事上诉状》;

  2.甘肃省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17)甘0103民初  405/613/2644号和(2018)甘0103民初2158号共4起案件的《送达回证》。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0(临)—4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兰州黄河,证券代码:000929)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1日和2020年12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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