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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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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3日起,在旗下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的旗下基金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在以下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

  二、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约定,并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gowinamc.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09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

  以国融融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条款表述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1、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注:基金合同摘要中的修改不再一一列举。

  2、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除根据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存托凭证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外,还在风险揭示章节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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