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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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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11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易方”)、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紫辰”)、黄晓明、翁伟芳、宋荣琴、孔剑平、易建军、赵旦、袁雨辰于2020年12月22日签署了《广东易方畅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广东易方畅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易方畅达”或“该基金”)以合伙方式组建,投资方式包括权益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投资范围主要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相关的软、硬件行业企业。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2,110.00万元,其中,凯利易方作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梅州紫辰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670.00万元,黄晓明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670.00万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翁伟芳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3,201.00万元,宋荣琴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667.50万元,孔剑平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134.00万元,易建军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67.00万元,赵旦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67.00万元,袁雨辰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33.50万元。该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

  (二)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等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于合伙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形式: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4日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南四路22号(自编2栋)403房

  (5)法定代表人:梁棠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7)主要股东:

  ■

  凯利易方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32347。

  凯利易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5年7月8日

  (4)注册地址: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路科创大厦302

  (5)法定代表人:郑穆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

  梅州紫辰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梅州紫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3)成立日期:1995年2月10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5)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黄晓明、翁伟芳、宋荣琴、孔剑平、易建军、赵旦、袁雨辰均为自然人,系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二)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广东易方畅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20年9月25日。

  3、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622号(集中办公区)。

  4、基金规模:人民币32,11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

  7、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8、出资进度: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具体缴付时点和每次缴付的金额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和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确定,有限合伙人应于收到缴付出资通知后十二个工作日内将其应缴付的出资额足额汇入执行事务合伙人在缴付出资通知载明的募集账户。

  9、存续期限:本合伙基金的存续期为7年 ,自合伙基金成立之日起算,且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前4年为投资期,之后3年为退出期。如本合伙基金的存续期限需超过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则普通合伙人在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变更本合伙基金的存续期。

  10、管理及决策机制:

  10.1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广东易方畅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执行相关投资方案;管理投资项目;执行投资项目相关退出方案;实施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有限合伙人的要求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权委派及更换执行合伙事务代表负责具体合伙事务的执行。

  10.2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重大项目投资、项目退出、资本运作及其他影响合伙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共三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一名代表和两名有限合伙人指定两名人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建议事项需由至少两名具备表决权的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不代理或代表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并不因其参与表决或提供建议而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连带责任。

  11、各合伙人地位及权利义务:

  11.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普通合伙人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投资事务作出决策;委派或变更执行合伙事务代表;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11.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普通合伙人负有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11.3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有限合伙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获取年度财务报表,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11.4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有限合伙人负有《合伙企业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等。

  12、收益分配机制:合伙企业对项目投资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可分配收入,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2.1期间分配的,普通合伙人可决定保留不超过本次分配金额5%的必要款项用于支付已发生的费用和开支或未来的费用和开支。

  12.2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额。

  12.3若完成上述分配后仍有余额,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就其实缴出资额实现年化收益率7.5%(单利)的门槛收益。

  12.4若完成上述分配后仍有余额,则将剩余部分的3%作为业绩提成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剩余部分的97%按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3、会计核算方式: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基金将通过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14、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可通过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被投资企业的经济权益等实现退出;或在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获得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相关的软、硬件行业的产业投资资源,享受行业发展红利,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二)存在的风险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易方畅达的投资回报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另外,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项目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和目标,甚至亏损的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风险管控,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投资易方畅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易方畅达中任职;公司本次参与投资易方畅达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的披露义务。

  (三)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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