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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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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0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功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年1月2日届满。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第五届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提名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1、提名王功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金跃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洛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秦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张天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顾骁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各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年1月2日届满。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第五届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提名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1、提名胡仁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孙仕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赵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1年1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2-08)。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功虎: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北大方正南京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和勤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科比斯(镇江)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矽睿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王功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功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9月23日下发处分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王功虎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提名该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功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跃国: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8年清华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营总裁研修班结业,现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曾长期任职苏州开元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行政部经理、资本运营部经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金跃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9,702股。金跃国先生与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跃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洛涛:男,汉族,山西太原人,1985年0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环卫事业部总监;中民未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供职中信银行山西分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历任公司部高级经理,机构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支行行长;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监、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理财事业部总经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洛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洛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洛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秦玮:男,汉族,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任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秦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秦玮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9月23日下发处分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秦玮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提名该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秦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天赫:男,汉族,1975年7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重庆誉存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首席金融官,曾任工商银行总行授信业务部副处长、工银租赁董事总经理、北京仓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中农批市场(赣州)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达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张天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天赫先生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天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顾骁涵:男,汉族,1989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6月参加工作。现从事城乡环卫一体化事业,曾于美国KONA Medical公司担任高级测试工程师、香港国盛投资麦迪逊医疗集团担任高级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太平投资担任投资经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顾骁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顾骁涵先生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顾骁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胡仁昱:男,1964年1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系教授,曾任上海建峰学院讲师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胡仁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仁昱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仁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仕琪:男,1979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孙仕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仕琪先生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仕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强:男,1964年1月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机械工业环保产业发展中心先进装备推广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华飞化工集团职员、中国环境保护公司设备成套部部长、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机械工业环保产业发展中心主任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赵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强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0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周庆艳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月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名侯丹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丹青,女,汉族,1990年5月生,2015年3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职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曾供职于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截至本公告日,侯丹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侯丹青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侯丹青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0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上午9:30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

  ②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7日上午9:15至2021年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0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王功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金跃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洛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秦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张天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顾骁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胡仁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孙仕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赵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已于2020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02公司董秘办。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

  5、会议联系人:侯玉婷

  6、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7、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8、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400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邮政编码:21514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52”, 投票简称为“扬子投票”。

  2、议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7日上午9:15至2021年1月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注: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未选、错选、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0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2020年年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2020年年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相关规定为公司出具2020年度审计报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等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2012年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叶韶勋、顾仁荣、李晓英、谭小青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6)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等。

  (7)执业资质: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历史沿革: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转制后所有资质延续不变。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卢秋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汪洋先生有25年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文华,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6年企业财务工作经历,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关于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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