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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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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4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人民币307,209,834.38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307,209,834.38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6,526,166.05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6,526,166.05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次性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1 《关于公司与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董事郑月明、宁旻、李蓬、严乐平、索继栓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 《关于公司与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董事郑月明、宁旻、李蓬、严乐平、索继栓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3《关于公司与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董事索继栓、刘荣光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4《关于公司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2021年度(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同意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1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董事郑月明、宁旻、李蓬、严乐平、索继栓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021年度业务期间内,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服务。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7日10:0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增加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18)。经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2,736万元,公司总股本由88,000万股变更为102,736万股。

  三、关于修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18)。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次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874.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74.56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18)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人民币307,209,834.38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307,209,834.3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874.56万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6,526,166.05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6,526,166.0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如以自有资金或借款资金提前投入上述项目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则,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人民币307,209,834.38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307,209,834.38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6,526,166.05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6,526,166.05元。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人民币307,209,834.38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307,209,834.38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6,526,166.05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6,526,166.05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意见认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20]125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1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0年12月16日出具了相关报告。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874.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74.56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18)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8,233.66万元。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8,233.66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次性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次性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次性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18)。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郭庄矿业”)、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科物业”)、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化学”)、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凤凰”)在2021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3,569.32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四个子议案,其中:

  1、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关于公司与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月明、宁旻、李蓬、严乐平、索继栓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关于公司与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月明、宁旻、李蓬、严乐平、索继栓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关于公司与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索继栓、刘荣光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4、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关于公司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待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公司经营层在预计金额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应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注2: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的统计区间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郭庄矿业

  ■

  2、融科物业

  ■

  3、广州化学

  ■

  4、新能凤凰

  ■

  (二)关联关系

  公司已在前述第(一)部分“关联方介绍”中对关联关系进行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顺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服务或租赁房屋,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购销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购销。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与销售,均属于正常的购销,且双方已存在业务合作基础,上述日常交易安排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使得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下转A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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