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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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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298.99万元,净资产11,052.4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552.50万元,净利润为2,156.0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7,522.25万元,净资产12,367.41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62,635.57万元,净利润为1,315.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精达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0日

  2、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嘴东部么地道77号华懋广场10楼

  3、法定代表人:金军

  4、注册资本:8,1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除法律禁止外的无限制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0,875.04万元,净资产70,783.8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659.0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港币折算为人民币)。

  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8,174.22万元,净资产68,084.89 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95.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港币折算为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情况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6,000万元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担保的期限依据下属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412,084.35万元的69.40%。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

  五、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和良性发展,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发展需要,生产经营范围增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上述章程中经营范围修改后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7日9点 45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 9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郑联盛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8)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做的相关信息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年1月4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 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01月05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邮 编:244061

  联 系 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传 真:0562-2809086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郑联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1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联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郑联盛先生,1980年初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2002年8月至2004年7月,历任上海飞机研究所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历任财政部国际司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干部;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中信建投证券研究部资深策略分析师;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宏观策略研究员;2013年7月至今,现任中国社会社会科学院研究所副研究员。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7日 9 时 45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7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等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公司三楼董秘办

  邮编:244061

  电话:0562-2809086

  邮箱:zqb@jingda.cn

  联系人:周江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郑联盛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XXXX公司关于召开XXXX年第XX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  公司XXXX年第XX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结束。

  ●报备文件

  (一)征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是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应提供董事会关于征集投票权的决议;

  (三)如是股东征集投票权,应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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