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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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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安鑫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386号)。《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金证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2、本次发行价格为38.05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0年12月24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2020年12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7.16倍。本次发行价格38.0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7.15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0年12月21日(T-3日))。

  3、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2020年12月24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0年12月24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

  发行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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