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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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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公司“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第二批2宗97.42亩土地按照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土地使用条件调整,并应补缴土地价款总额100,029.511万元人民币。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与双流区人民政府就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公司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拟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号)。

  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第一批106.25亩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补缴土地价款总额785,325,322.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号)。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正源荟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第二批97.42亩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并补缴土地价款总额100,029.511万元人民币。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及正源荟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正源荟已交纳了首笔土地出让价款人民币500,147,555.00 元。

  本次签署《变更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乙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

  1、乙方取得的川(2018)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84688号、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3423号、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3386号项下部分土地按《规划条件》(编号:〔2020〕189号、190号)及《红线图》进行土地使用条件调整。

  2、调整后:5号地块面积为30894.21平方米(46.34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为不小于30895平方米且不大于61788平方米(容积率为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为2090年11月28日(自批复下达之日起算70年);7号地块面积为34053.46平方米(51.0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为不小于34054平方米且不大于68106平方米(容积率为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为2090年11月28日(自批复下达之日起算70年)。航空限高应符合相关要求。

  3、土地使用条件调整事宜按评估结果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拾亿零贰拾玖万伍仟壹佰壹拾元(小写:100,029.511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补缴。

  4、丙方作为乙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双流区注册成立的控股独立法人公司(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出让宗地的开发。乙方对丙方在原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履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丙方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丙方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经甲方发出催缴函后10个工作日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丙方2年内不得再次针对该宗土地申请同一行政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加快推进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变更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四、风险提示

  1、由于投资项目涉及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可能存在调整的风险。

  2、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情况、投资计划和建设经营周期等事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导致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0-10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与双流区人民政府就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0 亿元,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本投资项目涉及的土地用途变更、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事宜。

  本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正源荟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该项目第二批97.42亩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办理协议涉及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苗鹏龙先生将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赵琳女士简历附后。

  赵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赵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赵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赵琳简历:

  赵琳,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9 年 6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香港城市大学成都研究院财务部职员、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1月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赵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85803711

  传真:028-85803711

  电子信箱:zhaolin@rightwayholdings.com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广都大道一段二号

  邮政编码:610207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广都大道二段一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谢苏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何延龙、董事富彦斌、董事张伟娟、董事薛雷、董事成晋、独立董事谢思敏、独立董事吴联生、独立董事林忠治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长惠盛林、监事韩旭光、监事丁一娴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苗鹏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子阳、张佳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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