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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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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14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安陆赵棚风电项目获得核准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国电安陆赵棚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0﹞307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风电)所属国电安陆赵棚风电场项目获得核准。

  二、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1.同意国电安陆赵棚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020-420982-44-02-071229),项目单位为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址:孝感市安陆市赵棚镇。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5万千瓦。安装17台风力发电机组,以及新建一座升压站,设计年上网电量10,250万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050小时。

  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6,066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总投资35,103万元。资金来源系资本金占30%,为10,531万元,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

  5.项目的规划设计、环保和资源利用等应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和《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和安陆市建设、规划、环保、消防、安全、节能等部门批复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组织施工。

  6.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等应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

  7.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所属风电装机容量19.3万千瓦,上述国电安陆赵棚风电场项目建成后,公司所属风电装机将达到24.3万千瓦,公司新能源装机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发电结构得到持续优化。

  四、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国电安陆赵棚风电场项目的投资和审批决策事宜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电安陆赵棚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0﹞307号)。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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