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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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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8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敏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黄敏刚先生、董事杨召文先生、董事王子瑞先生、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张文娟女士、监事李凌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梁武全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3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3亿元额度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转让涉房业务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转让两家涉房业务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立北、陈玲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9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之母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两年,初始借款利率为4.75%。公司对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此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经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接受中核集团向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借款期限为两年,无需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初始借款利率为4.75%。

  中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此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委托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

  法定代表人:余剑锋

  注册资本:5,9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核集团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核集团总资产8,317.13亿元,净资产2,371.03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786.66亿元,净利润141.92亿元。

  三、本次接受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借款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4、借款金额:人民币20亿元(可分次提取)

  5、借款期限:两年

  6、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7、借款利率:初始利率为4.75%(一年期LPR加90基点,每年1月1日按照上年度12月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调整,加减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季付息

  四、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核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核资本间接持有公司2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核集团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是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以及《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通知》,本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本次接受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中核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实施多渠道融资支持业务发展,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无需公司对该项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提供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体现了中核集团对公司经营的支持。该项接受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0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2020年11月28日-12月18日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确认各类政府补助3,289.37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返还、财政补贴等。具体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补贴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2,898.15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391.22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的确认会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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