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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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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经审慎核查,现就《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相关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发行实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相关授权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张白  郑守光  陈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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