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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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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20-07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6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8,671,19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2.537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1,098,80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310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72,3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66%。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35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72,3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66%。

  董事、总经理耿斌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郑刚    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中钰雕龙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转让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16,44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74%;224,90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9%;29,852.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47,990.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2%;反对:224,900.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1%;弃权:29,852.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6%。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强、王栗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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