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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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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7层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孙敏女士、左进女士、吴建英先生、胡滨先生、崔运涛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雪莉女士、刘坚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马建斌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传照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以上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源、张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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