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基金代码:150243)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基金代码:150244)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金代码:160637)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创业板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1.150元、1.042元、1.2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创业板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2、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创业板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风险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鹏华创业板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鹏华创业板B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创业板B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前,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创业板B份额,或者鹏华创业板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合并为鹏华创业板份额,按照鹏华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5、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鹏华创业板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鹏华创业板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鹏华创业板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鹏华创业板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期限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赎回份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1年为365日):

  ■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分别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关于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带路A份额(场内简称:带路A,基金代码:150273)和鹏华带路B份额(场内简称:带路B,基金代码:150274)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简称:带路分级,基金代码:160638)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带路A份额、鹏华带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一带一路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带路A份额、鹏华带路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鹏华带路A份额、鹏华带路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一带一路份额、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1.150元、1.042元、1.2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一带一路份额、鹏华带路A份额、鹏华带路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2、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带路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带路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风险的鹏华带路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带路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鹏华带路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带路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鹏华带路B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带路B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前,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鹏华带路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带路B份额,或者鹏华带路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带路A份额),合并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按照鹏华一带一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5、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鹏华一带一路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带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鹏华一带一路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鹏华一带一路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期限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赎回份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1年为365日):

  ■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分别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和鹏华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基金代码:150193)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地产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基金代码:160628)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地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1.150元、1.042元、1.2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2、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风险的鹏华地产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鹏华地产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鹏华地产B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地产B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前,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地产B份额,或者鹏华地产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地产A份额),合并为鹏华地产份额,按照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5、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鹏华地产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鹏华地产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鹏华地产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期限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赎回份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1年为365日):

  ■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分别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关于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基金代码:150177)和鹏华证保B份额(场内简称:证保B,基金代码:150178)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25)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证券保险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证券保险份额、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1.150元、1.042元、1.2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证券保险份额、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2、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证保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风险的鹏华证保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鹏华证保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证保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鹏华证保B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证保B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前,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证保B份额,或者鹏华证保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证保A份额),合并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按照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5、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鹏华证券保险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期限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赎回份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1年为365日):

  ■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分别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1 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基金列表详见附件一。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附件一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均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附件一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3.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附件一所列基金的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一: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列表

  ■

  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王石千仍担任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永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