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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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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董事会成员由9人减少至7人,副董事长由2人减少至1人,公司章程增加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以上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上述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CUI SHAN先生、金建祥先生、张克华先生、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金雪军先生、杨婕女士、陈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及时完成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金雪军先生、杨婕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完成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 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程昱昊先生、梁翘楚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来晓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CUI SHAN(崔山)先生,1971年5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工自动化专业。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任霍尼韦尔高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过程控制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横河电机亚洲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业务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横河电机国际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历任横河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中控集团总裁。2018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董事、执行总裁。

  金建祥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1984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自动化专业。1984年7月起,历任浙江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研究员。1993年3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裁、董事。2000年1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控技术总工程师、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2003年1月至今,历任中控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现任董事长。2010年5月至今,任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中控技术副董事长。现任中控技术董事。

  张克华先生,195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1年6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工机械专业,2000年12月取得中国石油大学硕士学位。1983年3月至1996年4月,历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第三建设公司处长、经理助理、副经理。1996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1998年12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主任、主任。2006年5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外部董事。

  王建新先生,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1996年7月取得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1983年9月至2001年1月,历任国家机械工业部科技司、国家科技部计划司副处长、处长。2001年1月至2005年7月,任深圳华强集团副总裁。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北斗星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煦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外部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雪军先生,195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2年1月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专业,1984年12月取得南开大学经济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金雪军先生获浙江省人民政府认可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84年12月至今,于浙江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系主任、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金雪军先生现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17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独立董事。

  杨婕女士,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专业。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供职于中程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0月至2010年3月,供职于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供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3年5月至今,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8年8月至今,任西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起,任中控技术独立董事。

  陈欣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劳务处职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副教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丹麦奥胡斯大学访问教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助理(挂职)。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昱昊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武汉永发投资咨询公司、广州新生命保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兴鑫投资咨询公司证券分析师、广州应时投资咨询公司武汉分公司投资分析师。2007年至今,历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投资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梁翘楚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宁波市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中控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4月至今,历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事业部销售经理、S2B平台运营中心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数据职能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123.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6.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2,380.34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9日核发《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13万股,发行价格为3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5,541.4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08.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32.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163,732.61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071.6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 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443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2,123.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256.4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44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380. 34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123.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6.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123.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6.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123.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6.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443号),认为: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控技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中控技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443号)》;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授权期限

  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控技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将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聘任褚健先生为战略顾问,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并拟与褚健先生签订《战略顾问协议》,聘期三年,战略顾问职务津贴为:2021年度人民币110万元(含税)、2022年度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23年度人民币130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已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聘任褚健先生为公司战略顾问,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聘期三年,并拟与褚健先生签订《战略顾问协议》,战略顾问职务津贴为:2021年度人民币110万元(含税)、2022年度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23年度人民币130万元(含税)。褚健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褚健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褚健先生签订的《战略顾问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第(十四)款的相关规定,褚健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褚健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褚健先生签订的《战略顾问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名:褚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职业及职务经历:1989年-2017年就职于浙江大学,历任浙江大学博士后、讲师、副教授、教授,浙江大学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大学先进控制研究所(现浙江大学智能系统与控制研究所)所长,2005年-2013年担任浙江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2018年被浙江大学聘为研究员,2019年被上海交通大学聘为首席研究员及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首席科学家。褚健先生系中控技术创始人,曾任中控有限董事长,目前任发行人战略顾问。

  2、关联人持股情况说明

  褚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236.175万股股份,通过杭州元骋间接控制公司3,950.00万股股份,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22.7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褚健先生为公司战略顾问,为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聘期三年,双方拟签订《战略顾问协议》。

  (二)交易定价原则

  2020年度褚健先生担任公司战略顾问津贴为人民币100万(含税),结合公司发展及津贴的合理增长,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确定战略顾问职务津贴为:2021年度人民币110万元(含税)、2022年度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23年度人民币130万元(含税)。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褚健

  2、协议期限: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协议金额:公司向褚健先生支付的战略顾问职务津贴为:2021年度人民币110万元(含税)、2022年度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23年度人民币130万元(含税)。甲方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月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予报销。

  4、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5、工作内容和要求:乙方作为国内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的顶尖专家,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主营业务的战略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战略顾问。

  6、争议的解决:如双方有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褚健先生长期从事工业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和独到的见解,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公司与褚健先生签订《战略顾问协议》,聘请其为公司战略顾问,将充分发挥褚健先生的行业影响力和深厚资源,助力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公司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符合公司战略和可持续性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第(十四)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褚敏先生为此次关联交易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其余8名董事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已知悉并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褚健先生为战略顾问系为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褚健先生长期从事工业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系国内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的顶尖专家,公司与褚健先生签订的《战略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本次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褚健先生为战略顾问系为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褚健先生长期从事工业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系国内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的顶尖专家,公司与褚健先生签订的《战略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褚健先生为公司的战略顾问。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褚健先生为战略顾问系为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褚健先生长期从事工业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系国内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的顶尖专家,公司与褚健先生签订的《战略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聘任褚健先生为公司的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该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中控技术本次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1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0年12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乐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梁翘楚先生、程昱昊先生为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监事薪酬方案,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监事为公司事项发生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123.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6.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褚健先生为战略顾问系为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褚健先生长期从事工业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系国内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行业的顶尖专家,公司与褚健先生签订的《战略顾问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交易定价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聘任褚健先生为公司的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昱昊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武汉永发投资咨询公司、广州新生命保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兴鑫投资咨询公司证券分析师、广州应时投资咨询公司武汉分公司投资分析师。2007年至今,历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投资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管理总经理。

  梁翘楚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宁波市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中控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4月至今,历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事业部销售经理、S2B平台运营中心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数据职能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来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 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 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来晓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11年4月至2013年12月曾担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项目管理专员,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浙江省电子产品检验所软件工程师,2014年8月至2019年12月,历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项目管理专员、副主任,规划执行部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C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8日

  至2021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 2021年1月5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C301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晓宁、钟菲、董偲怡

  联系电话:0571-81118603/0571-86667525

  传真:0571-81118603

  电子邮箱:ir@supcon.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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