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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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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0-08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7,32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1号)的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上海雅仕”)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7年12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控股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集团”)。

  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67,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00%,其中67,320,000股将于2020年12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3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9,000,000股。

  2019年1月2日,公司部分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3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64,6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67,32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仍为13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7,32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控股股东雅仕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孙望平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雅仕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雅仕集团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实际控制人孙望平承诺:

  1、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并且,如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6、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020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0号)。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作为认购对象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孙望平均出具了《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已出具《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承诺:

  “一、在上海雅仕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9年8月29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本公司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买入或卖出过上海雅仕的股票。

  二、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海雅仕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上海雅仕的股票。

  三、本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海雅仕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雅仕集团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孙望平先生已出具《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承诺:

  “一、在上海雅仕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9年8月29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本人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买入或卖出过上海雅仕的股票。

  二、本人将促使本人及关联方不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海雅仕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上海雅仕的股票。

  三、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海雅仕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孙望平均严格履行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海雅仕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7,320,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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