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赎回模式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方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28日起对旗下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申购赎回模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申购赎回模式调整

  本基金拟对申购赎回模式和交收方式等进行调整。调整后:

  1、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港股成份股的现金赎回替代款的清算交收由基金管理人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协商处理,正常情况下,该款项的清算交收于T+7日(指开放日)内办理,但如果出现港股通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则该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具体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2020年1月1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依据《关于 2019 年岁末及 2020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 2019年底及 2020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将于2020年12月24日和25日暂停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将于2020年12月28日起恢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自该日起调整申购赎回模式。即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20年12月23日15:00前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按照原申购赎回模式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20年12月23日15:00后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适用于新的申购赎回模式。

  2、本次调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方案进行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本公告仅对申购赎回模式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4、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