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燃油”或“公司”)股东沈慧琴持有公司股份21,3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股东沈慧琴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已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464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4%。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股东沈慧琴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沈慧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