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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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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勘察与设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4、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具体详见2020年12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确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西南勘察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近日,联合体与发包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1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2地块)》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建安分别承担61,433.23万元、68,594.22万元和73,019.60万元的施工工作。由于发包人高投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

  1、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4、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5、法定代表人:任正

  6、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7710541W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工程建设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置业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10、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高投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履约能力:高投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1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祝庆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龙卫国

  (2)注册资本:38,331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市政公用给水、排水、燃气、热力、桥梁、隧道、道路工程、风景园林等工程设计及相关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商物粮行业、通信铁塔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城市规划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公用工程科研实验项目;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筑专业工程咨询、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涵盖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压力管道设计;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上述项目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8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西南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朱文汇

  (2)注册资本:25,13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地基处理设计、施工;地基基础检测;基础桩及边坡支挡设计、施工;工程测量、变形监测、精密测量、摄影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水文地质勘察及水资源评价、论证,供降水井设计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城乡规划编制;旅游规划编制;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市政工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人防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地下空间调查;信息平台建设;特种专业施工(结构补强,建筑物纠偏);科技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经济城航天路33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西南勘察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VI-21地块)、(VI-22地块)项目

  (二)工程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川南组团

  (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VI-21地块)、(VI-22地块)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四)合同工期:820个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倍特建安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为203,047.05万元(其中VI-15地块:61,433.23万元,VI-21地块:68,594.22万元,VI-22地块73,019.60万元)

  (六)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进度款:

  (1)按双方约定的工程节点支付至该节点累计完成产值的75%;

  (2)工程完工且完成节点结算后,支付至节点结算金额的80%。

  2、结算款:

  (1)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2)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并终审完成后承包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取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支付至终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履行完维修义务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4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213,270.80万元,其中VI-15地块项目工程建设费的招标控制价为64,526.49万元,VI-21号地块项目工程建设费的招标控制价为72,048.06万元以及VI-22号地块项目工程建设费的招标控制价为76,696.26万元。倍特建安的中标价为203,047.05万元,下浮5.70%,其中VI-15地块项目为61,433.23万元,VI-21号地块项目为68,594.22万元以及VI-22号地块项目为73,019.6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市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本项目中VI-15地块项目预计于2020年12月下旬开工,VI-21地块项目、VI-22地块项目预计于2021年2月中旬开工,施工工期均为820天,本项目2020年度将不产生营业收入。若本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预估毛利率5%,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高投置业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高投置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均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合同;

  2、《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1地块)》合同;

  3、《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2地块)》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

  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设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2020年9月发布了“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2020年10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上述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近日,联合体在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资管)及其代理业主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AI创新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创业孵化载体及员工活动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建安分别承担7,690,826.97元、6,407,161.76元的施工工作。由于项目业主高投资管、代理业主高投置业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均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该事项进行及时披露。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业主基本情况(关联方)

  1、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B座15楼

  (3)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B座15楼

  (4)法定代表人:阙润林

  (5)注册资本:108,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5397906N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赁和销售;住房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汽车设备租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资管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9)公司与项目业主存在关联关系,高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高投资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1)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资产经营管理、房屋租赁和销售。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3)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4)法定代表人:任正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7710541W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工程建设管理(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置业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9)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高投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高投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1)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祝庆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李纯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商业、仓储、粮食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办公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停车场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租赁业;物业管理;职业技能培训;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省建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AI创新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创业孵化载体及员工活动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地点:成都市高新南区

  (三)工程内容: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AI创新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创业孵化载体及员工活动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四)合同工期:40个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倍特建安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为14,097,988.73元(其中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为7,690,826.97元;AI创新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创业孵化载体及员工活动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为6,407,161.76元)。

  (六)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进度款:

  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5%。

  2、结算款:

  (1)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2)承包人向代理业主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并完成结算送审后,业主支付至送审金额的80%;终审完成且承包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代理业主并配合代理业主将资料移交档案室后,支付至终审金额的97%;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且履行完维修义务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3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14,750,991.51元,其中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8,050,221.19元,AI创新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创业孵化载体及员工活动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6,700,770.32元。倍特建安的中标价为14,097,988.73元,下浮率约为5.05%,其中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为7,690,826.97元,AI创新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创业孵化载体及员工活动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为6,407,161.76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市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本项目预计于2020年12月开工,施工工期40天。若本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2020年度预计确认营业收入约1,182.30万元(已扣除暂列金及税金影响),其中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项目预计确认营业收入约644.73万元,预估毛利率5%;AI创新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创业孵化载体及员工活动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预计确认营业收入约537.57万元,预估毛利率6%,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高投资管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高投资管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展示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AI创新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创业孵化载体及员工活动空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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