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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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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本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孙明成先生、徐向艺先生和张平华先生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先预计额度和拟增加额度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5月15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及调整后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注: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公司,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控股公司。

  (三)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0年1-11月,公司向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采购农产品及农机设备,实际发生金额合计590.20万元;2020年1-11月,公司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物流及相关销售服务,实际发生金额合计23,353.3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一村

  注册资金:15,000万元

  经营范围:牛的良种繁育与养殖;农作物的种植;花卉苗木、草坪、盆景的培育及销售;水产、家禽、牲畜的养殖及销售;瓜果蔬菜、渔业产品的加工及销售;饲料的销售;农业技术推广与转让,农业设备租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矿泉水、纯净水加工及销售;野生动物的人工繁殖、养殖、销售。(国家限制、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铝型材、毛纺织品、服装、板材、家具、针织品、黄金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海产品养殖、销售,房屋、土地、机械设备的租赁,住宿、餐饮服务,室内娱乐服务,主题游乐园服务,休闲健身活动服务,园艺博览,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发电、售电、热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的规定,公司与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系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向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采购农产品及农机设备以及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物流及相关销售服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通股份”)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5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621,509.43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9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80,898,490.57元,截止2020年12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648,886.16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恒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仁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王仁权先生、孙浩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王仁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聘任人员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王仁权先生、孙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

  王仁权:男,汉族,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至2016年4月任职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6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孙浩:男,汉族,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所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富德”)、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华恒”)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属于一般商业交易,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充分地体现了公允性;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交易可以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我们事前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该附表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通过董事会审议,且表决程序合法,针对其中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的2021年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格润富德、新奥华恒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提供物流服务等业务,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关联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终实现效益最大化,推动公司发展。协议的签署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经一致表决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并认为上述议案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与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核。

  4、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公司股东于江水回避表决《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5月15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方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公司,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控股公司。

  注2: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发生采购及销售双向业务系公司与其合作从上游采购后,之间内部交易结算所致。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调整前后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2020年1-11月份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

  (四)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预计

  2021年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0年公司实际发生的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不超5亿元。

  公司拟与南山集团就双方日常生产相互提供服务之关联交易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约定双方每年以附表方式确定每年的服务内容、价格、数量及结算时间。约定南山集团向公司提供餐宿、会议、服务、汽油、柴油、精纺、工作服等及其他服务;同时公司向南山集团提供物流及相关销售服务、LNG等气体、起重吊装等服务。本次交易履约方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南山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2、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预计服务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5,000,0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

  注1:根据《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当月日均余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

  3、与格润富德、新奥华恒关联交易预计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铝型材、毛纺织品、服装、板材、家具、针织品、黄金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海产品养殖、销售,房屋、土地、机械设备的租赁,住宿、餐饮服务,室内娱乐服务,主题游乐园服务,休闲健身活动服务,园艺博览,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发电、售电、热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山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的总资产1356.74亿元、净资产669.43亿元、营业收入434.61亿元、利润总额39.77亿元、净利润34.55亿元。

  2、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名称: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8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隋政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四)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的总资产139.04亿元、净资产17.53亿元、营业收入3.72亿元、利润总额3.01亿元、净利润2.31亿元。

  3、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一村

  注册资金: 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 牛的良种繁育与养殖;农作物的种植;花卉苗木、草坪、盆景

  的培育及销售;水产、家禽、牲畜的养殖及销售;瓜果蔬菜、渔业产品的加工及销售;饲料的销售;农业技术推广与转让,农业设备租赁;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矿泉水、纯净水加工及销售;野生动物的人工繁殖、养殖、销售。(国家限制、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继深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前卫农场十队旁(携程重钢厂对面)

  注册资金:3,000 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 类一项、3 类),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丙烷、石油气的批发(无仓储)(以上三项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对天然气项目的投资。

  新奥华恒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的总资产1.25亿元、净资产0.75亿元、营业收入26.33亿元、利润总额0.21亿元、净利润0.19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

  1、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

  南山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0年12月18日,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3,411,687股,占公司总股本(282,240,000股)的26.0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控股的企业(持股5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与格润富德关联交易

  刘振东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2020年12月18日,刘振东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1.307,014股,占公司总股本(282,240,000股)的21.72%,格润富德为刘振东先生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的规定,公司与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与新奥华恒关联交易

  新奥华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有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

  该项交易服务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无国家定价的,则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则协商确定价格。相关价格的定价依据说明如下:

  (1)南山集团提供服务:

  ①餐宿、会议、服务费:按照当地实际情况,根据对方实际报价及公司消费金额确定;

  ②汽油、柴油: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成品油的价格确定;

  ③精纺、工作服:根据市场价格,不高于相同产品对外售价;

  ④其他服务: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2)公司提供服务

  ①供物流及相关销售服务:根据市场价格;

  ②LNG等气体:根据市场价格;

  ③起重吊装等服务:根据市场价格。

  2、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

  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品种和计息规则应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且提供给恒通物流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并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南山集团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应尽可能提供各类产品满足恒通物流的生产经营需要,且提供的融资利率或费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南山集团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3、公司与格润富德、新奥华恒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提供物流服务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公司所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及其附表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南山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协议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议价格客观、公允,通过本次交易,能实现双方的优势与资源的互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推动双方业务共同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公司与格润富德、新奥华恒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5、《综合服务协议及附表》;

  6、《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间,累计收到财政补贴共2,934,829.10元,具体内容如下:

  ■

  以上政府补贴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二、政府补贴的类型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收益相关,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振东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会议以赞成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投票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67。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68。

  3、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69。

  4、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69。

  5、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赞成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投票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并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70。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70。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74。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确保上市公司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业务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往来管理”是指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所有的存款、日常结算资金及信贷资金管理。

  二、上市公司选择财务公司作为其结算与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财务公司负责上市公司日常的资金结算与清算往来,上市公司作为客户单位,有权力及时地了解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负有监督责任。

  三、上市公司董事应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充分认识对公司法人财产独立性、安全性所承担的主要责任,审慎进行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有关决策,防止出现新增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四、上市公司应当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一)关注财务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的情况,重点关注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二)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上市公司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期间,应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的月报,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

  (三)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上市公司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应指派专人对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并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

  五、上市公司为保障存款资金的安全性,应当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一旦财务公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应及时采取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存款、暂停向财务公司存款、要求财务公司限期整改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

  (一)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二)财务公司发生计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三)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财务公司没有及时向银监会报备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受到银监部门通报或处罚;

  (五)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六)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七)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八)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当月日均余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

  七、上市公司因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无法收回而造成实际损失的,将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九、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出台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十、本办法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4日9点00 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4日

  至2021年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0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刘振东、于江水、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宋建波;议案2、3: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宋建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1 年1月 4 日(上午 7:30—9:00)

  联系人:孟令力

  联系电话:0535-3453777

  传真: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30 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 9:00 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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