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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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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5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以《章程修正案》形式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因公司拓宽业务领域,增加家用电器的研发、制造、销售,现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拟变更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电子镇流器,节能灯及照明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

  拟变更为: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以《章程修正案》形式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5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塑料”)100%股权按20,454.3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

  ●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横店控股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与横店控股签署了《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得邦塑料100%股权按20,454.3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横店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得邦塑料股权。

  由于交易对方横店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横店控股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横店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系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永安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17672584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持股51%,东阳市创富创享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东阳市衡创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横店有限公司持股1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横店控股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横店控股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并已经对资金作出安排,有能力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价款。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类型

  本次交易类型为股权转让,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塑料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国红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903406

  经营范围: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上述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82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四)权属情况说明

  得邦塑料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得邦塑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涉及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VIMQD084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基于得邦塑料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得邦塑料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如下:账面值为人民币14,841.9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20,454.34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5,612.36万元,增值率37.81%。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开展相关资产评估工作,根据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VIMQD0841号)中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454.34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权的转让方式及价格

  根据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0]第VIMQD0841号),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本次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0,454.34万元。基于上述评估报告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454.34万元。

  (二)标的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下述先决条件满足之日正式生效,本条所约定之先决条件若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自始无效:

  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议案,并作出相关决议。

  乙方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必要程序。

  (三)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甲方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股权,甲方自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30%,即6,136.302万元;自股权交割完成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70%转让价款,即14,318.038万元。

  (四)标的股权的交割

  1、交割日

  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支付第1笔股权转让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备齐全部资料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其持有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交割日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交割完成后,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享有股权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对于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事项的工商(包括股权、法定代表人、董监高及章程变更/备案)、银行及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乙方需予以无条件配合。

  2、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需及时向甲方交付标的公司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网银等,以及标的公司所有账册、记录、账目等文件资料,并依据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办理其他资产的移交手续。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实现时生效。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与高层人员变动,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得邦塑料可能存在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七、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聚焦照明主业,巩固通用照明龙头企业地位,积极发展车载照明业务,将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的得邦塑料股权转让,是为了提高运营效率,更好地实现做大做强主业的目标。本次股权转让获得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即照明行业的发展,将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转让得邦塑料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的实施预计将产生4,884.16万元的转让收益,对2021年度利润实际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得邦塑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为得邦塑料担保、委托得邦塑料理财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得邦塑料向公司借款6,112万元,预计将于本次交易首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同日结清。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横店控股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06万元。

  九、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核心业务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交易价格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做大做强主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审计报告

  (五)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5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6日15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2楼嵩山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6日

  至2021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1月5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310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董佩

  电话:0579-86312102

  传真:0579-86563787

  邮箱:stock@tospolighting.com.cn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5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0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第四季度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拟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5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6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新增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 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57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7)。因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需要,结合2020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第四季度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需增加交易额度1,035万元。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决策程序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所做的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应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对方资质良好,能够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所作的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原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99号;法定代表人为祝方猛;注册资本为117,852.3492万人民币;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总资产772,797.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0,377.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1,059.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11.84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何时金;注册资本为164,360万元;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为接待本公司客人提供餐饮、住宿、舞厅、卡拉OK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磁性器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子产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硅片及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净水器、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器、硫酸铵、氮甲基吡咯烷酮的销售,光伏系统工程安装,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及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总资产1,006,264.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67,360.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9,907.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82.15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50.02%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总资产8,939,790.57万元,净资产2,436,296.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00,862.13万元,净利润116,336.07万元(未审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太原市新晋祠路147号14层1411号;法定代表人厉宝平;注册资本113,368.4103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电机、齿轮箱的生产、销售及其相关技术的研发服务;电动代步车、电动轮椅、工业阀门、铸件、新能源汽车领域用高压控制盒、继电器的生产、销售及其相关技术研发服务;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仅限子公司)(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总资产387,078.28万元,净资产233,653.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6,383.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45.50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38%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813-815室;法定代表人为梅锐;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总资产17,072.40万元,净资产14,516.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15.48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灵隐寺18号后门;法定代表人为郑宇阳;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住宿、餐饮、美容服务、娱乐服务(范围详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游泳池的经营和管理(凭许可证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详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车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健身服务,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汽车出租服务,附设商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总资产10,142.93万元,净资产-1,682.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69.41万元,净利润-583.98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7、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马跃显;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非学历非证书文化艺术培训;日用品零售;水电维修;旧货零售;白蚁防治;电子产品工程安装。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总资产397.04万元,净资产175.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3.19万元,净利润-33.52万元(未审计)。

  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兄弟公司,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因日常生产经营、职工福利等需要采购商品;第二类是接受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酒店住宿服务和物业服务等。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价格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2)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照明产品,该等交易定价的协商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参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系横店控股经营范围涉及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旅游、商贸物流、房产置业、机械、建筑建材、信息网络等,其下辖子公司和孙公司众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不可避免地产生关联交易。该类关联交易特点为品类分散、性质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不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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