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标的房产已交付尚未过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置业”)购买其开发的晶石中心A栋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公告》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自2019年7月19日起在指定媒体每隔三十日发布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产权登记办理情况
目前,标的房产正在办理与产权初始登记相关的备案事宜。其中,实测绘工作已经完成,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项目测绘成果数据挂接通知书》。公司将积极敦促润阳置业尽快完成其他分项的备案登记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