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0-075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所持有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3.37%股权(33,702,397股)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于2018年9月25日摘牌。公司与交易对方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科正润”)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公司持有的北方信托3.37%股权以人民币232,344,324.92元的价格转让给益科正润。《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生效条件为“自行业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生效”,但虽经多方共同努力,仍未达到上述生效条件。近日公司收到北方信托发来的《关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请求支持函》,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益科正润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总体部署,继续积极支持北方信托混合所有制改革。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0-076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议案,公司拟与受让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3.37%股权(33,702,397 股)的交易对方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科正润”)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
一、 关于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所持有的北方信托3.37%股权(33,702,397股)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日披露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8-010#)和2018年3月7日披露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2018-011#)。
公司持有的北方信托3.37%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于2018年9月25日摘牌。公司与交易对方益科正润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公司持有的北方信托3.37%股权以人民币232,344,324.92元的价格转让给益科正润,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2018-072#)。
公司与益科正润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生效条件为“自行业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生效”,但虽经多方共同努力,仍未达到上述生效条件。近日公司收到北方信托发来的《关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请求支持函》,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益科正润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总体部署,继续积极支持北方信托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 《解除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鉴于公司与益科正润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未达到生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解除合同协议书》相关事宜达成约定如下: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风险提示
因该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天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9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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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0.37%股份的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所持有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3.37%股权(33,702,397股)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于2018年9月25日摘牌。公司与交易对方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科正润”)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公司持有的北方信托3.37%股权以人民币232,344,324.92元的价格转让给益科正润。《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生效条件为“自行业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生效”,但虽经多方共同努力,仍未达到上述生效条件。近日公司收到北方信托发来的《关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请求支持函》,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益科正润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总体部署,继续积极支持北方信托混合所有制改革。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12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天药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9日
至2020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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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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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