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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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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83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5%以上股东(非控股股东)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歌石祥金”)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1647室

  4.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2区47号楼5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平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号:913101140781815931

  7.成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8.经营期限:2013年9月25日至2033年9月24日

  9.主营业务:事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质押股份融资违约,歌石祥金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583.4026万股,占总股本的5.01%(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歌石祥金尚持有公司4,755.994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0%,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其中被冻结股份36,891,13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57%;占公司总股本的4.04%。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歌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06.2242万股,占总股本的1.32%,其中1,190万股处以质押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8.65%,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上海歌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目前全部被冻结。上述一致行动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62.21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歌石祥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珠峰

  证券代码:6003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1647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声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1647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2区47号楼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平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101140781815931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主要股东:上海平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权益)、天津歌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75%权益)、北京歌石未来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4.25%权益)。

  图表如下:

  ■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质押证券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原因,被动减少所持部分上市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所持部分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西藏珠峰93,393,972股股份,占西藏珠峰股份总数的10.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西藏珠峰47,559,946股股份,占西藏珠峰股份总数的5.20%。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因最后一笔成交为大宗交易30万股,直接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累计超过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被动减持西藏珠峰股票45,834,026股,占西藏珠峰总股本的5.0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股份47,559,946股,占其所持西藏珠峰股份的100%;占西藏珠峰总股本的5.20%;其中被冻结股份36,891,134股,占其所持西藏珠峰股份的77.57%;占西藏珠峰总股本的4.04%。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西藏珠峰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被动减持股份28,190,1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08%。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签署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行事务合伙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上海平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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