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的通知:金浦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押及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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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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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38,101,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6%;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193,460,14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22%。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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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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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金浦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38,101,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6%;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质押股份269,460,14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70%。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31%。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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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