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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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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0-07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方合英董事、郭党怀董事因事委托李庆萍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万里明董事因事委托黄芳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李庆萍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理财业务存量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李庆萍董事长、方合英董事、曹国强董事因与该项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李庆萍董事长亦不代理郭党怀董事行使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311.33亿元人民币,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150.93亿元人民币,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5,9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为薄伟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投资项目方向、可行性研究、经营管理、财会、法律、金融、房地产方面的咨询服务;工程监理与工程咨询;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组织研讨会及交流会;承办企业登记注册咨询代理业务;代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承包工程的登记注册;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理财咨询。

  截至2020年9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90亿元人民币,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10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373万元人民币。

  2. 南京宁信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宁信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信恒银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1634室,法定代表人为彭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宁信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成立时间较短,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各方股东资金尚未投入,因此无财务报表。

  3.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由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6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法定代表人为惠荣。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粗苯、煤焦油(以上许可范围仅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普通货运;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材及汽车、工程机械及农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炼焦,球团;技术和货物进出口,厂房及设备租赁、场地租赁;机电设备维修、维护和状态监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批发零售:焦煤、焦炭、化肥、水渣、钢渣、生铁块、除尘灰。蒸汽供应。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务服务,住宿。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85.91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5.5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5.21亿元人民币。

  4. 保定市科隆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保定市科隆保安押运有限公司由中信外包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保定市莲池区东盛路3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宝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寄存服务;物流文档的开发设计与管理;资料的托管寄存(危险品除外);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办公用品销售;自有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8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25亿元人民币。

  5.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由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并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43.99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法定代表人为吴献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钢铁、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钢材、钢坯、生铁、铜、铝、铅、锌、锡、铜材、铝材、镍、镁、铂族金属、铁矿石、冶炼产品、冶金炉料和辅料、金属制品及再生利用品、冶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进出口业务;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技术、贸易和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末(合并口径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86.29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1.7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3.26亿元人民币。

  6.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是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236,579.74484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滨江东路29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忠。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及其辅助材料;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不含危险品);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6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28.17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65.4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6.80亿元人民币。

  7. 江西贝融循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贝融循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实际控制人是古陵波。公司注册资本为7,317.207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露乡双凤街,法定代表人为古力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市政材料及装饰材料生产、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建筑工程技术服务;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研发、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利用;建筑结构、新型构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建材特种结构研发与检测;建筑工程装饰、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设计、施工;市政工用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生产、筹建、销售、施工;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生产销售。

  截至2020年9月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96亿元人民币,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12亿人民币。

  8.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39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法定代表人为朱鹤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1.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投资和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2.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包括:(1)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2)矿产、林木等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3)机械制造;(4)房地产开发;(5)信息产业: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6)商贸服务及其他产业: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咨询服务;3.向境内外子公司发放股东贷款;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和劳务输出,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4年7月22日由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末(合并口径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6,656.00亿元人民币,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51.2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412.44亿元人民币。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311.33亿元人民币授信,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150.93亿元人民币,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基于中信银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了相关议案,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费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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