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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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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62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购买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发行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78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预期年化收益:3.80%

  6、投资金额:5,000万元

  7、产品期限:81天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

  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关理财产品的购买,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的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中心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63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判决

  ●原告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铜陵铜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涉诉金额:1703.08万元人民币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判决,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铜陵铜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精密”)于2020年8月以股东昆山龙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梦电子”)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为由,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官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已于2020年12月9日在铜官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现将该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背景情况介绍

  2017年3月,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光电”)与江苏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铜峰精密,铜峰光电占注册资本的85.42%。2019年7月3日,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铜峰精密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股东龙梦电子,龙梦电子以固定资产出资1500万元,取得增资完成后27.72%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铜峰光电持有铜峰精密61.74%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2019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根据“铜峰精密”与“龙梦电子”签订的《合作协议》,以上增资完成后,“龙梦电子”客户关系将逐步转移至“铜峰精密”。由于客户关系转移需要时间,在客户关系转移过程中,为了确保客户订单的持续稳定,2019年9月,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铜峰精密”决定继续委托“龙梦电子”对原先客户供货,销售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其后,由于龙梦电子销售所得货款没有全部回笼到铜峰精密,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累计欠款达1900万元,已到期的金额为1703.08万元。2020年8月,铜峰精密以龙梦电子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为由向铜官区法院提起事诉讼。龙梦电子在提交答辩期间,以管辖权异议为由提出上诉。2020年11月,铜官区法院以(2020)皖07民辖终5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龙梦电子关于将本案移送至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请求,维持原裁定。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铜陵铜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399号

  被告:昆山龙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城北富士康路1285号

  案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2、请求事项

  (1)被告交回拖欠原告的款项1703.08万元。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2019年6月开始,被告从原告公司购进连接器产品对外销售,但销售所得没有全部回笼到原告公司。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累计欠款达1900万元,其中已到期的金额为1703.08万元。

  2020年8月19日,原告召开三股东会议,要求被告及时归还货款,被告投票反对,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21条规定,损害了公司的根本利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特向铜官区法院提起诉讼。

  铜峰精密同时向铜官区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请求对昆山龙梦入股铜峰精密的1500万股份的资金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并将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增强风险意识,制定防范措施,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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