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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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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 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12月28日起中国人寿开始销售如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下述基金的申购期内到中国人寿办理基金认、申购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国人寿的规定为准。

  ■

  一、费用优惠活动

  (一) 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0年12月 28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人寿交易平台认、申购本公司的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中国人寿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各基金的原认购、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二) 费用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中国人寿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固定费用暂不打折。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人寿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人寿的有关公告。

  3、参与费用优惠活动的方式和流程以中国人寿的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国人寿的规定为准。

  咨询办法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9

  公司网站: www.e-chinalife.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45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2020年12月21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45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见本公告的附表。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基金合同增加了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以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创业板50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固定收益资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3)“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以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投资策略增加:“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投资限制”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5)“估值”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一并调整。

  3.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0年12月21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

  四、其他事项

  1.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2.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9日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现决定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参与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的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2019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工银融 e 行个人手机银行 AI投服务功能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通过工银融 e 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人,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

  2、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3、活动期间,通过工银融 e 行个人手机银行 AI 投服务功能申购任一基金组合,所申购

  的组合内基金产品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具体产品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4、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5、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6、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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