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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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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收益起计日:2020年12月5日

  6、到期日:2021年3月2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收益计算天数:87天

  9、关联关系说明:紫金科技与中信银行南京城南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5天(挂钩汇率看涨)

  1、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5天(挂钩汇率看涨)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2,350万元

  4、收益率:1.35%—2.60%

  5、产品成立日:2020年12月7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1月11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35天

  9、关联关系说明:国泰投资与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四)、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8期-2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8期-2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3,000万元

  4、收益率:1.54%—3.20%

  5、产品成立日:2020年12月7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7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0天

  9、关联关系说明:国华公司与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五)、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8期-2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8期-2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2,000万元

  4、收益率:1.54%—3.20%

  5、产品成立日:2020年12月7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7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0天

  9、关联关系说明:国华公司与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六)、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8期-1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8期-1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收益率:1.54%—3.20%

  5、产品成立日:2020年12月7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7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0天

  9、关联关系说明:汉帛公司与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七)、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11期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11期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收益率:1.54%—3.40%

  5、产品成立日:2020年12月16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6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0天

  9、关联关系说明:汉帛公司与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八)、美元利率挂钩81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名称:美元利率挂钩81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3,000万元

  4、收益率:1.10%—2.70%

  5、产品成立日:2020年12月10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81天

  9、关联关系说明:华博进出口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一)、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228期及02253期产品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但不保证浮动收益,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紫金科技自行承担,紫金科技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紫金科技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紫金科技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紫金科技不得提前支取/赎回,可能导致紫金科技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紫金科技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紫金科技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紫金科技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紫金科技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紫金科技自行承担。另外,紫金科技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紫金科技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紫金科技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紫金科技,可能会由此影响紫金科技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紫金科技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浮动收益下降或为零。紫金科技到期获得全额本金返还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信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紫金科技提供本产品的,中信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紫金科技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5天产品(挂钩汇率看涨)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挂钩标的对应的汇率、商品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的波动。

  3、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4、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国泰投资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国泰投资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5、产品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国泰投资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6、产品不成立风险:在产品成立日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向国泰投资提供本产品,则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7、信息传递风险:国泰投资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国泰投资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国泰投资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国泰投资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国泰投资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国泰投资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 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国泰投资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国泰投资产品资金划付至国泰投资指定结算账户。

  9、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投资者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国泰投资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国泰投资支付应得收益。

  当本期产品存续期内挂钩标的在汇率观察日未达到本产品说明书定义的获得较高预期收益率的条件时,国泰投资可以拿回全部产品认购资金,并获得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以低档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三)、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8期-1、-2及11期产品

  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如中国建设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被宣告破产等,则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可能受到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的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的流动性需求,可能导致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市场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收益的波动。如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会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如参考指标突破参考区间,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将获得较低收益水平等。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未主动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当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如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建设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而无法及时与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自行承担。

  6、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因此,本产品存在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的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或实际市场利率的风险。

  7、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本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中国建设银行的原因导致本产品未能投资于单位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本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的影响,或出现其他导致本产品难以成立的情况的,经中国建设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单位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提供本产品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将承担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税收风险: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各项税款。若相关税法法规规定中国建设银行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面临其取得的收益扣减相应税费的风险。此外,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产品发行时现行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测算而得,税收法规的执行及修订可能对本产品存续期间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产生影响,可能影响国华公司及汉帛公司的预期收益。

  (四)、美元利率挂钩81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流动性风险:经华博进出口承诺,本结构性存款期限约为81天,并且华博进出口不得提前追加投资、提前提款或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除非银行根据结构性存款条款及规章第11条 “违法事件” 的规定行使其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的权利,否则华博进出口必须持有本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日。

  2、市场风险:华博进出口在整个结构性存款期限中获取的收益总额可能少于华博进出口进行其他投资而得到的收益或利息,举例而言,如果一般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在结构性存款期限中大幅上升,此等利率可能高于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率,即使本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可能达到年率2.70%。

  提醒华博进出口注意以下的信息(并非详尽的):

  (a) 本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取决于在定价日的参考利率的表现。参考利率的过去表现和预测分析得出的结果并不保证或预示其将来的表现。

  (b) 如果在定价日的参考利率高于4.00%,在收益支付日华博进出口将得到较低的回报。

  (c) 参考利率为美元存款的利率,影响参考利率表现的因素可能不同于影响一般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表现和人民币资产的投资表现的因素。

  (d) 结构性存款有投资风险。华博进出口将只获取在条款说明书和其他产品文件中明确承诺的收益。华博进出口在对本结构性存款进行投资前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结构性存款相关的特定参数(比如,允许的要约金额)可能会受到许多难以预料的市场因素的影响,包括标的资产价值和波动率的变化,汇率变化以及经济、金融、政治事件,因此将可能由银行予以适当调整。

  3、外汇汇率风险:如华博进出口将其他货币兑换成人民币以叙作本结构性存款之投资,华博进出口须注意当将人民币兑换回原货币时可能因汇率浮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4、信用风险:华博进出口承担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信用风险。

  5、复合风险:叙作本结构性存款涉及各类风险,华博进出口应当在对利率、汇率及结构性存款条款的未来潜在变化的方向、时间、幅度进行评估后方可叙作本结构性存款。对于结构性存款而言,将会受到多于一个的风险因素的同时影响,因此一个特定风险因素的影响可能无法事先预测。另外,一个以上风险因素将会有不可预测的复合效果。银行无法就任意风险因素组合对于结构性存款价值的影响给予保证。

  6、潜在利益冲突:银行及其关联公司就本结构性存款而言同时担任多重角色,包括作为交易对手方、行使计算机构的职责以及对冲自己在本结构性存款项下的义务。银行及/或其关联公司可能达成、调整和解除与相关利率有关的交易,无论是为银行或其关联公司的自身账户,或是为处于其管理下的账户,或是为便于其代表其他客户或代表他人进行交易。为履行上述角色的职责,银行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可能与交易对方在本结构性存款项下的利益相背。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紫金科技、国泰投资、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及华博进出口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紫金科技、国泰投资、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及华博进出口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紫金科技、国泰投资、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及华博进出口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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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90,0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4%;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06,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83%。

  六、备查文件

  (一)、中信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二)、交通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三)、建设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四)、星展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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