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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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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10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牛来保、张经时、徐建平、端木梓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相关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01-06号,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减少至1,800万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就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相关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杨伟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01-06号,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减少至1,8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六安名家汇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六安名家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10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9年度容诚事务所向公司提供全部审计服务的收费金额为110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审计业务主要由容诚事务所深圳分所承办,容诚事务所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23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1505、1506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注册会计师860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为210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较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乃鹏,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怡君,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宝,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5、诚信记录

  近3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聘任其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6、容诚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10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章程概况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注册地址变更前: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7-20层01-06号。

  注册地址变更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01-06号。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修订。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10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汇”、“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匠智汇”)和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话神游”)分别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3,2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名匠智汇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大话神游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变更为1,800万元,公司仍持有名匠智汇和大话神游100%的股权。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鹏志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7-20层01-06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节能项目投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工程设计;节能技术咨询与评估;LED照明产品、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与销售;室内外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开发;智能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灯杆及其相关器材的开发和销售;物联网智能照明管理系统、智能照明芯片和智能照明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电子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及通信数据设备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销售,智能驱动电源及通信电源的开发、销售;智能路灯工程的设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电子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及通信数据设备硬件开发、生产、销售;节能环保工程施工;城市智能照明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智能照明芯片、智能照明产品、智能路灯工程的设计、施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名匠智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企业名称:北京大话神游光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经时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一幢22层2201内2204、2205、2206单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艺创作;旅游信息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旅游资源开发(不含旅行社业务);酒店管理;软件开发;电影放映;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大话神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一)名匠智汇

  ■

  (二)大话神游

  ■

  三、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名匠智汇和大话神游进行减资是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作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减资完成后,名匠智汇和大话神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10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9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760,935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6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79,999,982.1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516,6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3,483,34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8]G18002420050号《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含截至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和2018年6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变更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中原用于其他已经签订合同的72项照明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28,666.46万元变更20,000.00万元用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时公司现有新签合同的照明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业主单位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战略调整的需要,双方终止了合作协议,公司目前照明工程项目在手订单增长较快,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考虑公司新签照明工程合同的工期,公司变更原用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10,762.34万元用于公司现有的照明工程项目。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原实施地点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寿春路以北地块。

  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进行增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六安名家汇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存放于该专项账户进行专项管理。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公司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的照明工程项目使用范围进行变更,将剩余未投入的21,087.33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之后签署的所有照明工程项目。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六安名家汇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六安名家汇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六安名家汇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六安名家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该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可滚动使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六安名家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六安名家汇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六安名家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10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月5日(周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5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5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15至2021年1月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议案1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曾丽如,联系电话:0755-26067248,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月4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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