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宏辉”)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最低保障库容5,000吨的苹果期货交割仓库,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半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将上述担保期限由“自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的追偿权之日起半年内”延长至“自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取得对烟台宏辉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7月5日、2018年8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解除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烟台宏辉的通知,烟台宏辉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并完成交割担保金清退事宜,烟台宏辉与郑州商品交易所签署的指定苹果期货交割服务机构相关协议书相应终止。至此,公司对烟台宏辉承担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担保责任全部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