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0-117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8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本公司发展,优化债务结构,补充短期流动资金,本公司计划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超短期融资券。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特别决议案
审议《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0-11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促进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发展,优化债务结构,补充短期流动资金,本公司计划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超短融”)。本次超短融的发行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 本次超短融的发行方案
(一) 发行人:本公司。
(二)发行规模: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四)债券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超短融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由本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六)利率及确定方式:票面年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并依照债务融资工具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七)担保方式:本次超短融无担保。
(八)承销方式:主承销商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超短融。
(九)上市流通场所: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十)登记托管机构: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十一)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融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超短融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方案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与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上市流通等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数量、金额及期限的安排、发行条款、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降低偿付风险措施、担保事项、债券上市流通、发行与登记托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的协议和文件,以及申报事宜、上市申请事宜和信息披露事宜;
(三)制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上市流通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五)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超短融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超短融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超短融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六)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
(七)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超短融的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超短融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融事宜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融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0-119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5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5日
至2021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发布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应于2021年1月8日(星期五)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证明文件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公司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邮编07100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本部
联 系 人:姜丽、李红强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2.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1月8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0-12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
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
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魏建军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万军先生、乐英女士、吴智杰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倩女士、宗义湘女士,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1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重大附属公司的董事或总经理可能认购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暨关连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1、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8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1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1、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8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1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议案2、议案3及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H股股东或H股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A股股东或A股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正义、魏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