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6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1215-02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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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的(2020)浙06执保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法院执行冻结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3,977.00万股股份及孽息。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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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8.33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4.58亿元为股票质押借款,3.75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花王集团不存在未到期企业债券,没有进行信用评级。
2、截至目前,花王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花王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花王集团表示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7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遂平县水利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成为遂平县奎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中水回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了本项目的《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一、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遂平县奎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中水回用)项目
2、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28,000万元
3、中标价:98.90%
4、工期:720日历天
5、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诚挚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合同签订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遂平县水利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项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等。
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能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为公司在污水处理厂尾水及工业废水深度处理等环保领域积累丰富的经验,并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履行项目风险提示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对方签署正式项目合同,项目金额、建设范围等具体内容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