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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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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调低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费率,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60%调低至0.3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如下:

  1、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根据上述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三、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改变现有投资目标、范围、策略或实质风险收益特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对上述变更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0年12月17日起生效。同时,自当日起,本基金将按新的管理费率计提管理费用,修订后的本基金合同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更正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了《中欧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现就本基金的发售期更正为“自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5日止”。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

  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进行募集规模控制的公告

  中欧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30号文准予注册。根据《中欧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定,本基金(A 类:010900,C 类:010901)将于 2020 年12 月 22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开发售。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本公司决定,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若T日日终本基金认购申请总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超过50亿元人民币时,本基金将于T日提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本公司将按募集规模上限5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并以末日比例配售后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确定所适用的认购费率。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通过本公司在官方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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