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97万股
2020年12月16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和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公告编号为2020-106的《四川路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0日。
2、授予数量:授予数量为797万股。
3、授予人数:激励对象80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1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公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80名,该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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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前,公司已办理完毕2020年向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公司总股本增至4,769,600,289股。因此,在公司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公司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7%。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年。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限售期满且业绩条件达标时,将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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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号为:XYZH/2020CDAA80017),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认购出资情况,认为: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8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陆万陆仟肆佰元(大写)。其中股本7,970,000.00元,资本公积16,896,400.00元。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69,600,289.00元,股本为人民币4,769,600,289.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日出具编号为XYZH/2020CDAA80007的验资报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777,570,289.00元,股本为人民币4,777,570,289.00元。
四、本次授予股份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7万股已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登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完成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为4,769,600,289股,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为3,180,654,292股,持股比例为66.69%;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777,570,289股,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约为66.5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授予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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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完全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797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认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费用为1,657.76万元,前述费用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每年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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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